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自费出国(境)存档手续
存档对象:
1、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(境)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(无工作经历);
2、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,直接赴国(境)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
3、国内高中毕业后,直接赴国(境)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。
(注:国家公派留学人员、赴国(境)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,不在我处受理范围)。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(包含高校毕业生、高校退学学生、高中毕业生、高中退学学生)离校时,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(如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人才中心、职介中心等),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,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,存档中心不予受理。

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自费出国(境)存档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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